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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8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冬季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深入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使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做到知法守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做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切实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及台账,按照学生侯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责任制。要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积极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部署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巡查,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102512点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xiaoyong24166@126.com。联系电话:2319029

 

                       

   bt365滚球安全监督科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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